法律分析:可以被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共有财产也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配偶名下的共有财产。在执行实践中,可作为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据之一,可以根据实体法的规定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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